上海的夏天亮得早,不到七点常被穿透窗帘的光线晃醒,也可能是热气袭来,若是看时间还早便会抓回眼罩,调整耳塞再睡过去。今早却五点眼睛不得不瞪得像个铜铃。

前一秒还在做美梦,盛大的宴会高朋满座,我像是局内人,又觉得是个局外人,只冷眼旁观熟人们推杯换盏,融不进去。画风一转有人控诉闹事,似我又不似我,生气如此真情实感,短暂抽离发现躺在床上的胸口都气得剧烈起伏,情节一变成了久违联系的初中同学X操着地道的昆明话控诉,话语中多与断联、绝交有关。跟着A离开宴会,拐进云南红土基房院内,天空忽来飘来一句:“眼见他起高楼,眼见他宴宾客,眼见他楼塌了”。
下一秒一半脑子继续做梦,一半脑子登时清醒,这便是正在码的那篇文久寻不到的迷雾一般的结局,神奇地在梦里出现了,想起看过的本周运势写满月预兆着一场结束,某个决定做下了,又或者是一段长篇传奇迎来终结。
再下一秒,变成一半脑子想句子——“眼见她起高楼,眼见她宴宾客,眼见她……不见了”。一半脑子感慨:这就是所谓利用梦境写作?
一直犹豫到底是BE还是HE,读刀文时内心煎熬,看到过不少人评论要是BE就不看了,但BE美学大名鼎鼎,作为写作者,文字能刀人还蛮爽的。这一梦,坚决地BE。
《成为作家》里建议,写作最好早起一小时,不读任何文字内容,不受影响,充分相信无意识,慢慢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内容与风格;想第一个句子,再想最后一个句子,慢慢发现笔会带领无意识滑向结局。当然在写某个类型的文章时,要尽量避免读类似的书,在第一个句子和最后一个句子之间,做一些简单、重复、与文字无关的事情,读时想到了村上春树和他的跑步。
我曾带着尝试的心态去散步,5km/小时,那时读《心力》(即便是邓亚萍,这本书也负五星不推荐)极受影响,原本提醒自己克制不要写那么多乒乓球还是没忍住夸夸其谈,是一次不够成功的尝试。
躺在床上沉浸结局如何,竟然真的在脑海中“拍”出了完美的空镜头来,头脑昏沉沉,强迫半睁眼睛犹豫要不要起来敲电脑。师兄说,《巴黎北京》那篇其实写出了一些“空”,人生其实就是一场空,这几句结局的文似乎又回到了这种调调里。
几经挣扎决定不爬起来,只拿起手机飞快敲下记事本,我早已养成在记事本里随手记下灵感思路的习惯,乘着半梦半醒,把脑海里的画面关键点和天空中降临的句子赶紧写下,放下手机继续呼呼大睡,直到被手机铃声闹醒。
前天夜里和阿拉娟聊天,说看了我修改后的开头确实好了一些,但读过一遍知道结局,后面就没惊喜了。最近常常觉得自己码不下去,初稿果然全是垃圾,情节贯穿得不够紧密,大段大段无聊没用的句子,虽然写作课老师们总是在说:在写就好;写不下去唯一的办法就是硬着头皮写下去。但哐哐撞墙的感觉真不怎么好,写得艰难说白了还是憋得不够,匆匆忙忙就起笔了,安慰自己如果我不是开始码初稿,可能连撞墙的机会都没有,还是硬着头皮写下去吧,撞着撞着可能就撞开了,但……上天可以多给我类似的梦吗?
人一辈子讲来将去,写来写去的都是一个故事罢了。